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是一款最新的黑龙江电子税务局二期软件,该款软件为广大用户提供了国税业务和地税业务两大服务,足不出户也能办理各种税务业务,支持全天候24小时。有需要的朋友快来下载试试吧。
提醒的功能支持,支持对各种相关的信息进行提醒
并且对各种涉及纳税的通知进行查看
而且支持对相关的文件进行查看,包括了对需要的信息搜索
申报成功后,在线完成税款缴纳并提供缴税查询功能
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纳税申报
查询所选税务机关、税款所属期内您的纳税信息
内置的计算器是相当的实用,在线的完成各种需要的数值计算
并且下载专区里面支持对相关的应用进行下载
咨询服务,在线的就可以完成各种服务的咨询
也支持对纳税人的学校进行查看,对地税业务进行查看
支持对国税的业务进行了解
快捷的完成对网络的设置,并且对操作指南查看
第一步:
登录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模块。
第二步:
在“资料下载”目录下,点击、下载“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客户端版操作手册”。
纳税人按照操作手册安装电子税务局软件后,其登陆方式有三种,即纳税人识别号手机号验证码登录,CA登陆,金税盘、税控盘登陆。其中,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在登录电子税务局之前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电子税务局开户,提供与纳税人识别号绑定的手机号,该手机号将可动态获取登录验证码,使用纳税人识别号手机号验证码登录方式登录。
一、纳税人违规将增值税发票当“收据”使用,造成申报比对“不成功”,应如何处理 ?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对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不征税收入,在国家税务总局未明确前,不得自行开 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纳税人将发票当“收据”使用后,造成申报比对“不成功”的,启动比对异常核查流程。
二、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系统提示“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金额”与“红字专用发票 信息表金额”比对不符,应如何处理?
纳税人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 发票,并按照《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生成后,未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的,经税源管理部门核实后,在 防伪税控系统撤销未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后,重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