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位数的QQ老号被盗,万州网友“发条”将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公司)告上法庭.这起一度备受社会关注的网友状告腾讯案,去年10月26日在市二中院结案,网友“发条”撤回对腾讯公司的起诉.
为何一审胜诉的“发条”会主动撤诉?
嘉宾感言
希望QQ尽善尽美
腾讯
即时通信产品拥有庞大的用户群,它给我们的生活、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便利.QQ软件的使用涉及到互联网服务,它和大多数因特网软件一样,可能会受到各种安全问题的困扰,也会遭到不良黑客的入侵.
刘晓华的QQ号被盗,给他的心理上带来一定的伤害,是不言而喻的.我也不止一次面对这种遭遇.腾讯公司在很短的时间内即给刘晓华恢复了使用功能,从这个意义上讲,腾讯公司也是网盗侵权的受害者.
就本案而言,腾讯公司积极就原告QQ号被盗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最终有了我国首例判决认定盗号者有罪的积极意义;是否应该对所谓的虚拟财产提供刑法上的保护,已成为法学界关注的问题.我个人认为,互联网产业的行业自律与法制同样重要,建立互联网行业自律体系,有利于用户权益,也有利于行业自身发展.
比如QQ软件,由于QQ用户集中于好奇心强却又涉世未深的青少年学生,如何避免青少年用户因使用腾讯QQ、腾讯游戏而走上偏离轨道的人生道路,也是腾讯公司自律的一个基点,至少不是腾讯在“软件许可协议”中附上一纸青少年上网安全指引就能完成的任务.
我也是QQ的老用户,更希望腾讯公司能做到尽善尽美,让我们每天都可以很放心地通过QQ传递信息、联络感情.
腾讯公司侵权被判道歉
万州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腾讯QQ用户服务条款》,腾讯QQ软件
著作权归腾讯公司所有,刘晓华通过该合同取得了腾讯QQ软件的许可使用权.该使用权属民法调整的广义财产权的范畴.盗窃QQ号的行为,侵犯了刘晓华的财产权.另外,刘晓华在注册、使用QQ中的资料、信息属个人隐私,QQ号被盗,客观上造成刘晓华个人隐私权的损害.因此,对于曾智峰、杨医男故意盗取刘晓华合法取得的QQ号事件,腾讯公司在管理上存在过失,侵害了原告的财产权及隐私权.
法院还认为,刘晓华的QQ号被盗时间较短,况且,曾、杨二人的行为并不以窃取刘晓华的个人隐私为目的,同时刘晓华在向腾讯公司申请取回QQ号时,腾讯公司及时恢复,并向警方报案,已经尽到了一定的义务,其侵权行为情节较轻.因此,对刘晓华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的主张不予支持,但他要求三被告赔礼道歉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
2007年3月,万州区法院判决3被告向刘晓华书面赔礼道歉,驳回刘晓华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1000元的诉讼请求.
“状告腾讯不是为了钱,而是希望通过公益诉讼,推动虚拟财产立法和网络隐私保护!”尽管没有一分钱赔偿,刘晓华和代理律师任敏杰仍表示较为满意.
原告被告握手言和
腾讯公司在收到法院败诉的判决书后,认为自己没有对刘晓华造成侵权,所以不应该赔礼道歉,不服万州区法院的一审判决,向市二中院提起上诉.
2007年9月,市二中院开庭审理该案,腾讯公司和刘晓华都表示愿意调解.第一次调解时,主审法官郝伟光提出刘晓华撤诉,腾讯公司在腾讯官网首页发布一篇给全体QQ用户的承诺,承诺其致力与网盗行为作斗争,并竭力履行《腾讯QQ用户协议》的事实.
第二次调解时,腾讯公司表示认同法庭的调解方案,腾讯公司的员工还向刘晓华展示了一系列的公司与网盗斗争及其竭力为用户服务的事例.
在第三次的调解中,刘晓华改变了当初起诉腾讯公司索赔的想法,随后申请撤诉,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记者了解到,目前腾讯QQ注册用户达到5.8亿人,同时在线人数维持在2000万人左右,高峰时期每天大概有14万人次填写申诉资料,反映QQ密码被盗,如果加上实际被盗而没申述的网民,这一数字将更为庞大.而从腾讯公司传出的消息表明,该公司每天至少有600名员工在处理QQ被盗等服务.
法官让原告改变想法
刘晓华既然在理,那为何会撤诉呢?
昨日,记者与郝伟光在QQ上聊天时找到了答案.“其实,刘晓华在知道我是那个给他支招的网友时,他才最终改变了想法”.郝伟光称,2005年5月, “发条”在“三峡论坛”上公布自己与黑客的聊天记录时,自己就给素不相识的“发条”留了言,愿意为其提供网络技术,帮助寻回QQ号.“发条”怎么也没想到,这个人竟然是郝伟光法官.
通过与腾讯的多次交流,郝伟光也了解到腾讯公司对于黑客的盗号行为并非放任不管,相反,他们作出了很多努力.郝伟光在和“发条”交换意见时,也多次向他传递了宽容腾讯的信息.
“我也算是腾讯QQ最早的用户之一,QQ号也多次被盗.QQ被盗,确实令人心烦,但我们也应该看到,QQ给我们的工作、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和乐趣.” 郝法官介绍,自己利用QQ抓过色狼、帮朋友找回出走的小孩、给小孩辅导功课,自己遇到什么问题,就发布到网上去,认识、不认识的网友都会踊跃给出答案.
“进行第三次调解期间,我的QQ号又被盗了.”郝伟光说起此事时,又是气又觉得好笑.
QQ号被盗二十多次
网友将腾讯告上法庭
2001年,万州的刘晓华用“发条”的网名抢注了一个5位数的QQ号.当时,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为这个QQ号,和腾讯公司走上法庭.
2005年5月18日起,“发条”的腾讯QQ号89011多次被黑客“Q言Q语”盗走,只得通过电话、网站申诉取回.当年10月,深圳市公安局两名网警和腾讯公司人员专程来到万州,详细了解QQ号码被盗经过.
“我的QQ号先后被盗过20多次,乃至现在的密码必须设成很长一串!”刘晓华摇头苦笑.让刘晓华苦恼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该QQ号还用来联系万州和一些外地网友搞捐资助学性质的公益活动,“我平时就靠它来联系和发布消息”.
刘晓华向深圳警方指控盗号黑客后,“发条”一时间成了网络名人,不断受到骚扰.黑客“白浪”甚至开出3500元高价,威胁强买89011号码.
深圳南山区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时为腾讯公司员工的曾智峰与网友杨医男勾结,合谋通过盗取他人QQ号出售获利.2005年3月至7月间,杨将选定的号码发给曾,曾利用工作机会,私下破解离职员工柳某的账号密码,利用该账号进入公司后台,查询杨提供的QQ号码的密码保护资料,并发送给杨医男.杨破解密码后,将QQ号高价出售给他人.
让刘晓华没想到的是,2006年1月13日,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对QQ盗窃案作出宣判:QQ号码是一种即时通讯服务代码,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财物.曾智峰、杨医男因犯侵犯通信自由罪,被深圳南山区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
“自己的QQ号被盗多次,腾讯公司有没有责任呢?”刘晓华心想,腾讯公司管理不严、监管不力,导致自己已经无法正常使用该QQ,还导致在QQ号中的个人信息、工作情况和商业秘密、感情等个人隐私泄露,严重影响工作
和生活.
刘晓华认为,腾讯公司与曾智峰、杨医男共同侵犯了自己的财产权和隐私权.2006年11月,刘晓华委托重庆升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任敏杰,把腾讯公司及曾智峰、杨医男一并告到万州区法院,要求三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元.